汕头  [切换城市]  
用户名:密码:记住密码商家入驻/帮助中心
汕头代理记帐网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汕头市高温津贴翻倍,本月起每人每月能领300元

  •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量:1216次
  • 连日来,我市持续高温,热浪袭人,每一位户外工作者都历经高温“烤”验.本月起,我市的户外工作者迎来好消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发布的最新通知,6月1日起,高温津贴标准调高至每月300元,与往年相比翻了一倍.
    据了解,本次通知由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总工会等5部门发出,调高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2年以来我省首次调整,参照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增长情况确定,较2012年的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为户外工作者全年增加750元的高温津贴.
    此外,市人社局提醒,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不能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也不能充抵高温津贴.若用人单位未按时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财税动态
财税常识
财税问答
热门城市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付款方式|联系我们|意见反馈|加入收藏|免责声明|
© 2024 :汕头代理记账  津ICP备2021006194号-7